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加大外贸企业以工代训力度,各地将2019年以来有进出口业务实绩的各类企业的全体在岗职工(含与外贸企业签订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合同的企业职工)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训稳岗。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大中小微各类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开展本企业职工以训稳岗,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300元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中小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万元,单个大型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20万元。
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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