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分担利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今年以来,柏乡县人社局联合银行工作人员对柏乡县袋熊汉堡店、柏乡县倩茹家纺门市、柏乡县英杰汽修厂、柏乡县益民家庭农场等10个创业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后,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8万元,带动就业30人。下一步,柏乡县人社局将继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并持续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经营情况变化,指导、监督合理使用贷款。
关注河北新闻网,了解河北最新新闻。
CONTEN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