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学生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证是我校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和标志。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取得学籍,学校发给学生证。学生毕业、退学或因其他原因(休学除外)离校时,交回学生证。
第二条 学生证由学校统一印制。学生证的发放、收回由学院实施。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学院到教务处领取应发给新生的学生证,并登记、发放。
第三条 学生证必须每学期注册,未经注册的学生证无效。学生证注册由各学院实施。
第四条 学生证上必须如实填写学生家庭所在地址及火车乘车区间。如学生因家庭地址变动需要改变乘车区间,必须出具学生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更改,学生无权擅自更改。
第五条 学生证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学生应妥善保管,慎防遗失或损坏,不得涂改和转借他人,不得一人持有多本学生证。学生证遗失者,必须及时写明丢失情况,并自行在当地报刊登报声明作废,未办登报作废声明而被他人利用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学生证的管理,规范学生补证工作,确需补、换学生证者,补办程序如下:
1.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到辅导员处领取《三亚学院补办学生证申请表》,认真填写后辅导员签字确认,并在补证照片骑缝处加盖学院公章,由本人亲自到教务处学生管理科办理;
2.学生来教务处学生管理科办理学生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补办申请表(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1张与申请表上同一底板的1寸照片;因损坏换证卡者在办理时须将原件交回。
3.每学期双周的周三下午15:00—18:00书海馆一楼教务大厅集中办理。
第七条 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伪造我校学生证或利用我校学生证从事非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亚学院补办学生证申请表 附件:/uploads/2017/04/181710055977.docx
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附件:/uploads/2017/04/18171038455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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