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策有效供给,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


  • 2019
  • 09/28
  • 20:35
  • 就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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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枣庄市人民政府

主持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宏观政策的优先目标。市委、市政府今年也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改革列入全市重点推进的8项改革之一。请问今年我市为做好就业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具体成效又有哪些。

褚志高: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更是社会的“稳定器”。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把就业创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强化工作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质量导向,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助推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培训提升就业、压实责任保障就业,努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截止7月末,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66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71.95%、92.56%,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2.74%,低于3.5%的控制目标,全市就业形势持续平稳,为城市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主持人:今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等方面出台了针对性政策措施,打出促进就业“组合拳”。请简要介绍一下新政策的主要特点.

褚志高:新政策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坚持稳存量与扩增量相结合、转方式与调结构相结合、保重点与防风险相结合,围绕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培训改善就业、聚焦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压实责任保障就业等六个方面,研究提出19条政策措施。简要概括为“五暂缓”“六扩大”“三延长”“两提高”。

——“五暂缓”: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六扩大”:一是扩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新增了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生活费补贴、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3项支出。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由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扩大到补贴“五险”,增加工伤、生育保险。三是扩大创业补贴受益范围,取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中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的要求。四是扩大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在原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基础上,再将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五是扩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六是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

——“三延长”:一是延长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实施期限,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在2019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极大减轻了企业缴费压力,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二是延长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政策期限,2019年起,市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延长创业孵化载体奖补期限,由一次性奖补调整为最长给予3年奖补。

——“两提高”:一是提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二是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我市稳就业、促就业的政策供给,打造了积极就业政策的“升级版”,对全市上下积极应对形势变化、扎实做好稳就业促就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企业是稳定就业的关键。请问在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方面,我们有哪些具体举措?

褚志高: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是稳就业的关键所在。我们讲,企业在,岗位在,就业就在。我们把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放在首位,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存量,提出了3条具体措施:

一是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继续执行1%的现行政策。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允许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仅此一项全年可为参保单位减轻各项社会保险费11.12亿元。

二是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返还按现行稳岗补贴政策规定办理。这项政策的力度是非常大的,今年前7个月,我市共为412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052万元,涉及职工10.7万人。

三是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一方面,允许困难企业通过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在岗培训、弹性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另一方面,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避免企业将职工集中推向社会,要求各区(市)一次性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的企业按月上报市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力度,为企业牵线搭桥,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举办各类招聘会120余场,2500余家企业提供4.5万个岗位,帮助529名就业困难人员和1.72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

主持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请问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褚志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将就业与创业结合起来,本身就是一种就业转型。围绕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下一步主要是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创业环境。2019年起,市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不违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今年前7个月,人社部门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7亿元、贴息资金322万元,直接扶持创业621人,带动就业3523人。

二是推动创业载体升级。鼓励市属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积极争取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创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支持科技孵化载体建设,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鼓励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按照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创业孵化载体最长3年奖补。目前,我市共有省级创业示范园区9个、市级创业示范园区23个,吸纳就业8.3万人。

三是完善创业税收补贴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9年起,降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门槛,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时限要求。

四是推动创业活力升级。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扩大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鼓励大学生创业。定期举办创业大赛和创业训练营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之星”“十大创业导师”等创业典型选树活动,营造大众创业浓厚氛围。

主持人:当前,经常有企业反映“招工难”、劳动者反映“就业难”,请问人社部门如何应对这种 “人岗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

褚志高: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发展的根本力量。“有人没活干、有岗没人干”是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典型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制约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根本之道是要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养更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技能型人才。

一是推进实现培训对象全面覆盖。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到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

二是推进实现政府补贴持续开放。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对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全部开放,解决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目前已提高到初级工900元/人、中级工1100元/人、高级工1200元/人、创业培训1600元/人。

三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要跟着市场需求的指挥棒转,市场需要什么人才就培训什么人才、需要什么技能就培训什么技能,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升就业技能,不断增强就业适应能力,进而提高就业质量。

四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2019至2021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筹集2亿元,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1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2.66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1年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主持人:就业是民生之本,关乎每个家庭,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代表的青年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尤为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请问今后我市在促进他们就业方面有何打算。

褚志高:总书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高度关注重点群体,就是要充分估计和预判经济形势对重点群体就业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强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兜住就业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将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造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二是抓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农民工是庞大而特殊的就业群体,他们的就业状况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最直接。特别是在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更应该关注农民工就业。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帮助他们稳定就业。同时,定期开展清理欠薪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三是抓好下岗失业的去产能分流安置职工、贫困劳动力等困难人员就业服务。下岗失业的去产能分流安置职工、贫困劳动力等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具有各自的特殊性,需要精准施策。对下岗失业的去产能分流安置职工,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要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确保做到“动态清零”。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继续以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为目标,规范提升“就业扶贫车间”“互助扶贫公益岗位”“劳务扶贫合作社”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在稳定就业岗位、提升就业质量上下功夫,巩固扶贫成效。

主持人:谢谢褚局长,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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