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签订就业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 2019
  • 11/26
  • 16:00
  • 就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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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单位报道后,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毕业生正式毕业后要到单位报到,单位在毕业生报到上班时无条件的录用;同时,单位应当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工作岗位等内容。就业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协议,因而受民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则受劳动法的调整。
因此,就业协议签订后,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过程中的争议,一般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协调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文章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0663466.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则需要先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效力衔接
在大学生毕业之前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身份是一个普通的民事主体。随着大学生的毕业,可以取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在大学生报到入职、用人单位接收后,就业协议实际上便已失效,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在本案中,在小张毕业后到广告公司入职的同时,双方早先签订的就业协议实际上会自行失效,因此,公司如果要求小张支付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能得到支持。
(三)学校在就业协议中是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就业协议涉及的主体主要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对于学校在毕业协议中的地位,主要有两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是“上海模式”:学校不是就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再直接参与就业协议的签订。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是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将学校作为签证登记方而仅仅对就业协议进行鉴证。
第二种做法则将学校直接作为合同第三方当事人。例如《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合同主体为毕业生(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学校(丙方)。
(四)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毕业生求职时骑驴找马绝对并非个别现象?因此,找到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再找到更为好的发展机会的话,毕业生往往不惜以违反就业协议进而支付违约金为代价,违反就业协议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投资创业。据了解,原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违约金金额一栏是没有上限的,基本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

不少用人企业为了留住毕业生,往往规定很高的违约金,甚至出现过高达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违约金。2005年版的《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开始对毕业生违约金金额规定了上限,即不高于毕业生第一年的月收入。
规定违约金上限不仅将大学生的违约风险降低到合理范围内,同时也可使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更加负责的填写“工资”一栏。往常不少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的“工资”一栏内随便填写一个数字,或者含糊写上“按国家相关规定”。当违约金与工资的数额挂钩之后,用人单位将不得不重视“工资”这一栏并认真填写,以免发生违约责任时不能明确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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