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人文与传播学院举办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讲座,由张美云教授主讲。
讲座首先从生活中方言交流产生歧义的小故事以及书面语言表达不规范所造成的误会、分歧甚至经济损失谈起,引起学生共鸣。继而分析这些误会、影响甚至损失产生的原因,从而让师生认识到,在社会交流中,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意义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法规实施20年来,为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作为人文学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系列讲座的第一场。本次讲座除了讲解法规的具体条款,还重点讲解了语音规范问题,即如何讲好普通话。作为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张美云教授结合普通话测试的要点,指导现场学生在知己知彼的前提下,即充分了解各种方言语音特点与普通话的具体差异,用科学的方法训练标准的普通话。
交流过程中,同学们分享了自己语言生活中所遇到交流不畅的经历,并用语言学知识解释了交流障碍的产生的原因。师生还就前不久网上流传的一段天津方言小视频展开了讨论,针对倒地老大爷所说的“我可不自个摔的……”这句可能产生的歧义展开了热烈讨论。
在主讲人的引导下,现场学生积极互动,讲述自己不规范语言表达的经历和后果,表演方言小品,分析网络语言的谐音“梗”及其短暂的生命力等。将抽象的通用语言文字法规条款与生活中的语言现象紧密结合起来,提升了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重要性的认识。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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