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在线
12月20日,杭州召开新一轮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为残疾人送来了福利。
“新一轮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主要分为六大类、十八小类,基本涵盖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各种就业创业形式。”杭州市残联教就部部长吴枝忠介绍,新政坚持城乡一体化原则,全市遵照执行同一补贴同一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对原有政策的继承及提标扩面,此次还推出了一系列首次实施的新政。
比如,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进行岗位补贴与超比例安置补贴。
对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按月实际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0%-200%和200%以上的用人单位,每安置1人,每年分别按当地1个月和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对上年度实际在岗就业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1.5%的用人单位,每超比例1人,每年按当地4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超比例补贴。
“这两项补贴是杭州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正式落地,可以说,这在全国都是走在前列的。”吴部长说。
新政还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了补贴。
对因安排本市户籍残疾人就业,实施残疾人职工工作环境或设施设备无障碍建(改)造的用人单位,按建(改)造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贴。
此外,对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等网络居家就业的残疾人,新政也会进行适当补贴。
对每月工时超过20小时、每小时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从事网络居家就业的残疾人,给予每月不低于200 元的就业补助。
新政的出台,有利于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更好地安置残疾人就业。这将进一步稳定残疾人就业队伍,实现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记者从杭州市残联了解到,目前,杭州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共有20.8万人,其中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约5.4万人。“十三五”期间,杭州已就业的残疾人为4.97万人,就业率达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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