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卢氏县人民政府网
转移就业扶贫政策
扶持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补助项目 | 补助标准 |
集中培训(含实习)生活费补贴 | 30元/人/天 |
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县外省内) | 300元/人 |
居家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申请人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 |
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 | 根据岗位类别600-1200元/月 |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 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创业培训补贴 | 补贴标准是1500元/人;其中,创业意识培训补贴200元/人、创业实训补贴3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1000元/人。创业培训实行先缴后补,劳动力免费参加培训即可。 |
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创业项目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 | 资助2万-15万元 |
创业担保贷款 | 10万元以内 |
短期技能培训补助 (雨露计划) | A类工种2000元/人 |
B类工种1800元/人 | |
C类工种1500元/人 |
办理流程
(一)集中培训(含实习)生活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申报,经审核后拨付至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账户。
(二)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费(省内县外):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2.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3.培训期间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发票。
(三)居家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四)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五)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加盖公章);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六)创业培训补贴: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2.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材料。
(七)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6个月正常营业期内银行交易帐(单)、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以上办理地点: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7876128。
(八)创业担保贷款:1.贷款申请表;2.营业执照;3.贷款人及其配偶、担保人及其配偶身份户口本;4.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人员类别证明;5.担保承诺书、申请人贷款承诺书。注: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
办理地点: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创业贷款窗口,电话:787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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