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水日报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亮点三个方面的内容。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带来了一些影响。同时,当前我市存在高素质劳动力需求与有效供给不足、高质量就业需求与劳动者自身能力不足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完善措施保障。
出台该文件是落实上级部署的要求、应对形势挑战的需要、回应企业关切的举措。《意见》主要包括支持企业健康发展、鼓励自主创业就业、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等4个方面内容,具体包括返还失业保险费、对部分企业返还社会保险费、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力度、加大对成效突出创业园支持力度、完善就业见习制度等内容。
《意见》扶持重点“明”、对象范围“宽”、扶持力度“大”,其中集中体现我市特色亮点的主要有加强青年就业见习扶持、设立毕业生留丽比例提高补助、设立校企合作开展定向培养补助、加大社区(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明确缴纳工伤保险的超龄员工可参照普通企业职工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等方面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对青年就业创业给予不少优惠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意见》提出加强青年就业见习扶持,提高了补贴标准,扩大了见习范围。其中到市本级企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扩展至毕业年度大学生,取消了以往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才能参加见习的限制,将参加毕业见习的时间提前了6个月左右,也就是说大学生在大四下学期就可以到企业参加就业见习,进一步将企业招揽人才的关口前移。
在鼓励创业方面,主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额度更大,最高额度上由按条件30到50万元统一调整至50万元。条件更宽,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将不影响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期限更长,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次数最高可以达到3次。
CONTEN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