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济宁2月21日讯 (记者 胡高彤) 21日,记者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过去一年,济宁市人社系统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4万人,共发放就业创业补贴资金3.48亿元,为580户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5425万元。广泛开展就业培训,实施就业技能培训6.69万人、创业培训1.78万人。新增省级创业示范平台3家,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32亿元,扶持创业1.4万人,带动就业7.02万人。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围绕十大产业举办招聘会633场,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我市《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推动政策落地生效等五个方面,共17条实在管用的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促进扩大就业文件精神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进行深化细化,在许多方面体现出“济宁特色”:一是《实施意见》确定,延长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政策期限,从2019年起济宁市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二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达到400万元,高于300万元的省定标准。三是将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并在全省率先提出将见习补贴标准由省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至1.2倍最低工资标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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