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宁市政府网站
《措施》紧密结合西宁实际,明确了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和困难企业的认定流程。由企业向县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企业由县区人民政府会同各工业园区)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帮扶对象进行确认。被认定为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相关信息反馈至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相关信息反馈至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失业人员培训补贴、参加技能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生活费补贴、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金申报程序。同时,明确了失业登记和民政救助业务经办窗口,失业人员可在西宁市常住地县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委托的社区(村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办理失业登记。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的失业人员,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此外,还对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组织协调责任、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切实抓好政策服务、指导企业等各方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措施》的印发,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促进就业创业提供了政策保障,为各类失业人员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畅通了渠道。随着政策落地和效益显现,将有力促进西宁市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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