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报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张仲超)“中介机构成功推荐静安区户籍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下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3000元/人”“持《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可享受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在享受市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补贴标准的1.5倍申请区级房租补贴”……劳动报记者昨日从上海静安区人社局了解到,该区近期出台了就业创业新政共16条,对全区就业帮扶、创业扶持等配套补贴进行全面升级。
帮扶范围幅度扩大
户籍在静安、学习护理专业的小何刚刚结束在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的见习工作。在过去6个月的见习期间,她不仅享受到市级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而且,还享受到了《静安区就业创业新政》中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即按照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她表示,“随着每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区级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将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政策规定比较科学合理。”
虽然静安区就业创业新政实施仅有一个多月,像小何这样享受到区级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的学员已经有14人,共领取补贴近7000元。
根据新政及操作细则精神,凡静安区户籍见习学员在本区管理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每人每月可享受区级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
除了失业人员,企业也享受到了此次新政的红利。“政策非常及时,有针对性。”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雇员工作服务中心总经理、外服见习基地负责人蔡永军表示,新政策对综合见习基地是一种非常大的支持,将鼓励更多企业开发更多见习岗位,最终帮助更多失业人员。
根据新政,静安区管理的就业见习基地招用本区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学员的,除了市级带教费外,每人每月可再享受区级带教费补贴,补贴金额为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的10%。4月起,国旅运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强生控股(600662)股份有限公司等29家基地(含外派单位)可享受区级带教费补贴,涉及学员183人,共计金额约4.5万元。
符合相关条件的静安区管理的综合类就业见习基地也可以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带教费补贴,弥补了原先上海市有关对综合见习基地补贴政策的空白。
创业补贴惠及更多
对于创业者,“创业新政”同样给予补贴。
来自上海杉达学院的小王7月即将毕业,以前一直有自己创业的想法。去年11月,他在微领地创客空间运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创业见习,了解了创业的过程、遭遇的风险、成功的经验,还参与了项目,对自主创业有了更深的体验。如今,小王结束见习。根据静安区的就业创业新政,从今年4月1日起,小王可以享受到区级生活费补贴,即按照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20%,每月可享受到区级补贴496元。而按照原政策,他不符合静安区户籍意向创业青年的条件,只能申请市级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而不能同时享受区级政策福利。
微领地创客空间见习基地负责人李志恒介绍,公司自2015年成立起,就享受到了市区两级的创业政策,此次新政更是对广大创业见习基地起到了激励作用。“让企业觉得‘有付出也有回报’,是政府对创业见习基地的一种支持。”
目前,创业见习基地每带教一名见习学员,就可以享受区级带教费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即248元。
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科工作人员王伟昌介绍,该区以创业见习学员生活费、带教费补贴为例,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与市级相同,将惠及更多意向创业青年以及辖区24家创业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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