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重大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就业问题显得格外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出“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本文将就当前我国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及今后走向展开探讨。
当前我国的基本就业形势
当年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3年底,全国就业人员76977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27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8240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1138万人。2013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比2012年多增44万人。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左右的较低水平,四季度末为4.05%。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未来我国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经济拉动就业能力将下降;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劳动力超过2400万人,但目前每年只能提供就业岗位1200万个左右;重点人群就业任务繁重,2014年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727万,比2013年增加28万,我国农村还有1亿多富裕劳动力,每年需要转移就业800万~900万人,并且2亿多农民工中还有很多人工作岗位并不稳固。因此,无论是目前还是今后较长时期,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是一个基本特点,也将给我国的就业政策带来重大的压力。
目前我国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党和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从2002年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7年8月,我国颁布实施了《就业促进法》,正式将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2010年初,中央提出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2012年1月,我国发布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这是我国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明确规定了“十二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可以说,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本人认为以下几个方面为主要内容。
(一)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2011年以来,我国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连续四年出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2014年将五个方面内容列入通知要求: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改进和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力度。同时,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见习补助、培训补助、创业补助等扶持政策陆续出台。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再创新高达到727万,全面的政策将成为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的有力保障,但是,能否有效、及时、到位地落实相关政策将成为关键。
(二)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创业是就业之源,它不但具有就业倍增效应,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创业者的价值,从根本上提高就业质量。2008年提出创业带动就业战略以来,我国鼓励创业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创业平台方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创业支持方面,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减免税收、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助等;创业服务方面,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并针对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如回国创业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等提供专属创业服务政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政策效力受低端创业空间缩小,科技型、创新型创业扶持对象范围偏窄,创业服务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较大。此外,促进创业政策大多涉及多个部门,需加强各部门有效协调,才能更好确保执行到位。
(三)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提身就业质量。目前我国对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就业支持政策力度逐年加强。对吸纳和促进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提供了减免政策;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援助重点人群,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此外在企业融资、企业升级等方面均有扶持政策。但是,在鼓励单位吸纳就业的政策中,普惠性政策的份量较少,部分政策考虑过于理想化,具体实施存在一定困难,落实成效较低,不少停留在政策层面。
(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13年人力社保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可持续、均等化,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是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就业见习,推荐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管理,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本人认为,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推进镇、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建设可能会遇到一定困难,尤其是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近年来,由于劳动者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适应造成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显,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成为一项很有必要的工作。2005年以来,我国相继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等政策文件,对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内容包括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士兵、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人群提升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等。本人认为,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是转型升级对就业工作的必然要求,但当前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存在着工作抓手不多、工作力度不够、工作效果不佳等问题,是今后大就业工作需要改进的重点方面。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和就业条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方面。2011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大中型企业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预防调解劳动者争议的作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的衔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对多个行业尤其是劳动争议较多的行业出台专项政策指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但是,在政策执行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方面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政策;二是对于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的保护政策存在空白;三是针对就业歧视现象的管理惩治政策有待加强;四是法律体系仍然不健全,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五是部分政策,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文件缺乏配套细化,可操作性不强。
对未来就业政策走向的估计
(一)服务好两类企业
一是服务好转型升级企业。一方面转型升级势必对员工的技能水平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同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中介参与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另一方面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规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裁员行为,保障职工就业权益,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二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营造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快落实定向宽松货币政策和中小企业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负担过重问题,改善中小企业就业环境,研究出台促进小升规和个转企的就业政策措施。
(二)关心好三类人群
一是关心好高校毕业生。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推动教育体制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引导高校大力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立以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以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为目标的就业见习制度;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
二是关心好农村转移劳动力。构建城乡统筹就业政策体系.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体系,努力在就业、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均等化服务;完善职业教育培训政策,特别是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以及劳动预备制培训,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新型产业大军;加强青年农民创业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完善小额贷款、创业培训、青年农民创业园建设、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等政策措施。
三是关心好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就业援助的管理水平,实行合理放宽准入、生存需求与能力提升兼顾、长期安置与稳妥退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研究,实现政策统一规范和尊重地方实际相结合,努力克服政策平衡难题;加强部门协调。发挥残联、非政府组织、社区等机构的作用,多渠道帮助困难人员就业。
(三)推进好四个重点
一是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完善创业政策,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制订不同的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激发各类群体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动力;强化创业平台建设,依托创业型城市创建,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基地的孵化功能,开展网络创业认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创业门槛低、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的优势;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制度创新,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二是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要重视加强技工教育;加强职业培训,结合产业结构和技术进步需要,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技能培训;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三是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发展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大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国就业信息联网和共享;破解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编制、人员、经费瓶颈。
四是推进就业登记和失业监测制度建设。推广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就失业登记制度,研究提高城乡失业人员登记率的措施和办法,建立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相结合的就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监测体系,建立包括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失业动态监测、企业用工监测和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等在内的就业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监测信息上传和共享制度,推动形成统一的就业监测网络。
(编辑:崔承超)
CONTENT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