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涵盖放宽落户门槛、保障人才安居、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企业吸纳就业、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等10方面举措。
在放宽落户门槛方面,规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同时保障人才安居,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并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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