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之——创业扶持政策


  • 2020
  • 06/28
  • 16:43
  • 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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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化工商注册登记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只对市场主体的住所予以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先办执照后办许可证;简化经营范围的登记,新兴产业非禁即入;实行网上登记:免于收取各类登记费。


2税收减免政策


(一)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 失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 按每年144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城 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的人员,被企业招用的,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招用企业可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当年应缴 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3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毕业生个人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 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自主创业人数每人不超过10万元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面向小微企业 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 超过3年。


面向创业者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 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 3 ,第3年贴息1 / 3 ;面向小微企 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4创业补贴


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 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 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 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每个法人6000元给予- 次性补贴。


5创业培训补贴


(一)参加创业培训( SYB培训) , 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书》( 证书应由人社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的, 给予不超过1200元的补贴。


(二)对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改善企 业培训”( IYB培训)、“扩大企业培训” ( EYB培训)和 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培训补贴。


(三)参加创业模拟实训(或创业实训)并取得《创业培训 合格证书》( 或取得《创业实训合格证书》。证书应由人社 部门颁发,或在人社部门可查询)的,给予不超过800元的 培训补贴。


6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 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 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高校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技工院校、特 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给予- -次 性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 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 开业指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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