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小学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事业,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19号)和海南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助推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86号)以及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小学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小学教师48名(关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士兵”界定详见附件1,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二)面向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应届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1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上岗后一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五)仅限贫困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要求考生系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含已脱贫和未脱贫的人员);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七)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中包含的所有情况。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2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9时至2020年7月29日16时,应聘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00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时只选报相应的学科岗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学校。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4);或未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后先报名,在进入面试前,联系高校补办相关证明;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5);
(5)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要上传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属于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需上传本人退伍证;
(7)仅限贫困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需上传“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贫困户)”第1页(家庭基本情况)、第2页(生产生活情况)、第3页(家庭成员)、海口市户籍证明(上传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
(8)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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