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到用人 单位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报到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患有精神病(需医院证明)的毕业生,如在一-年见习期内旧病复发,经指定医院证明,用人单位可将其退回学校,由学校退回其生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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