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残疾人就业迎来“重磅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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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2
  • 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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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发布时间:12-1123:25央广网官方帐号

央广网杭州12月11日消息(记者 陆晨)12月11日,记者从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新政媒体通气会上获悉,近日,由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税务局、省残联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出台,将全面增进社会支持,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在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扶持激励力度方面,《意见》提出,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加大落实超比例安置单位的奖励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每多安置1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4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同时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开发垃圾分类管理员等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政府和乡镇(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大力推进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大基层岗位开发力度,社区工作人员等招聘岗位可预留部分名额安置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定期举办国有企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探索建立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

 

《意见》还提出,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保金公示制度;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或虚假安置残疾人就业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记入行业信用记录。

 

近年来,浙江省充分发挥浙江创新资源集聚、数字经济领先等优势,形成更多元、更稳定、更高质量的浙江特色残疾人就业创业新格局。2019年底浙江省有持证残疾人130万人,其中就业年龄段残疾人55.7万人,已就业残疾人30.7万人,按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残疾人计算,就业率达到93.7%,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设定的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推出残疾人公务员专设岗位14个,6年来累计单考单招残疾人公务员78人,招考人数位居全国第一。全省2122家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安置残疾人职工达到6.5万人,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8.5万人,分别位居全国第一、第二位。全省共建成规范化“残疾人之家”1128家,为2.32万名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或其他庇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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