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18 14:52 来源:无锡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和《“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上一年度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无锡对相关申领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调整优化。
与过去的政策相比,新的购房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优化:购房补贴申领对象中的“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优秀留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扩大到“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增加了对国内(含港澳台)名校毕业生的支持。参考榜单加入QS排名,并将2019年以来的泰晤士排名和QS排名进行叠加、去重。其次,取消“申领人在毕业(出站)两年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须办理购房补贴延期申请”的要求,改为毕业(出站)5年内可提出申请。第三,原政策要求大学生在锡工作满1年后、在无锡购买首套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提出补贴申请,修改为“毕业(出站)在无锡市区工作缴纳社保后在市区购买首套住房,由所在单位在锡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可申领购房补贴。”。
在补贴标准方面与原政策相同,即对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给予本科10万元、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对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对博士后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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