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多举措落实就业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 2021
  • 01/17
  • 15:03
  • 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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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24小时发布时间:20-12-3010:06潇湘晨报旗下民生新闻帐号

一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将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延长到2021年4月30日,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用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徽企业免征,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二是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0%;对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为1年,展期享受贴息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中小企业,符合借款人条件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贷款担保和贷款发放相关手续。

 

四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以线上为主要方式的职业培训,同时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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