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支持政策


  • 2021
  • 01/17
  • 15:08
  • 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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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陈欣然)近日,天津教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等部门共同出台多项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据了解,天津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支持政策。天津市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天津市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天津市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给予单位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同时,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培训后半年内创办企业的,再给予培训机构创业成功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和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依规享受培训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成员还可申领一次性1000元生活费补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租房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给予每月最高2500元创业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给予首次创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津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对认定的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建设费补贴、孵化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建设费补贴最高50万元,对大学生创办在孵企业占50%以上的,补贴标准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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