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重大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城镇化进程加快,就业问题显得格外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出“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当前我国的基本就业形势
当年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13年底,全国就业人员76977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27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8240万人,比2012年底增加1138万人。2013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比2012年多增44万人。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左右的较低水平,四季度末为4.05%。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未来我国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经济拉动就业能力将下降;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劳动力超过2400万人,但目前每年只能提供就业岗位1200万个左右;重点人群就业任务繁重,2014年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727万,比2013年增加28万,我国农村还有1亿多富裕劳动力,每年需要转移就业800万∼900万人,并且2亿多农民工中还有很多人工作岗位并不稳固。因此,无论是目前还是今后较长时期,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是一个基本特点,也将给我国的就业政策带来重大的压力。
目前我国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党和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从2002年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7年8月,我国颁布实施了《就业促进法》,正式将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2010年初,中央提出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2012年1月,我国发布了《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这是我国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明确规定了“十二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可以说,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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