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被征地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解答


  • 2021
  • 05/08
  • 0:24
  • 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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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的征收

 

201011日起,征用土地时,在原有补偿安置费用基础上,新增加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

 

“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标准最低按每亩1万元征收,其中70%计入个人账户,作为被征地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补助资金,其中30%作为调剂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调剂使用。

 

二、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的分配

 

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70%部分,作为被征地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补助,按规定应及时足额计入个人账户。具体办法为: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计入个人账户,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额,提高年老后个人账户养老金;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给个人,用于养老补助;

 

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发放给个人,用于缴费补助。

 

三、被征地村组申报条件

 

农村集体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或征用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可逐级申请纳入被征地保障范围。

 

四、保障范围及办法

 

经市人社局审批纳入被征地保障范围的被征地村或村民小组,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口,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五、个人缴费及财政补贴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男年满18不满60周岁、女年满18不满55周岁)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按年由个人缴纳,财政按当年实际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一给予补贴,先缴后补,补贴年限15年。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1年缴费标准不低于800元,可自愿多缴,享受财政缴费补贴,其中缴费800元补贴90元,缴1000元补贴100元,缴1500元补贴150元,缴2000元补贴200元,缴费3000元补贴300元。

 

六、养老金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年满60周岁时,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130.5元基础上增加120元,达到250.5元。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规定领取待遇。

 

七、就业创业

 

把被征地居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居民,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手续,积极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咨询、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落实各项就业再登记扶持政策。

 

将被征地居民纳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就业创业培训范畴,享受就业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有就业创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组织开展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实现就业、自主创业。

 

 

 

来源:陈仓区居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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