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双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不断优化创业环境。
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最大限度解除对创业的束缚。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行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
加强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对初创实体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健全投资生态链,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加大初创期、种子期投入。提升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实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大企业在市场拓展、产业链协调、带动中小企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促进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企业(项目)资源,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吸纳人才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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