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区域就业协调发展。支持东部地区发挥创新要素集聚优势,率先实现产业升级,开拓高质量就业新领域,培育高质量就业增长极。加快完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效能,引导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梯度转移,推动就业机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扩散。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根据国家战略导向和发展重点,对接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布局新兴产业,厚植就业创业沃土。
实施特殊类型地区就业促进行动。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统筹各类政策资源,强化后续扶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吸纳就业效果好的富民产业。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等发展本地特色产业,推进资源型地区加快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就地就近就业配套设施,做好边民、少数民族劳动者和失地农民、下岗矿工、停产企业员工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对高失业率地区开展专项就业援助,针对性开发和推荐就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壮大县乡村促就业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县城流动聚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扩大县城就业需求。支持乡镇提升服务功能,增加生产生活要素供给,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区域中心。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乡村产业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打造乡村产业链供应链,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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