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桃源县信访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桃源县信访局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1名,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法学类专业,男性,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管理)的单位且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满足选调单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4.现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5.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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