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铁力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为增强农村工作力量,切实助力乡村振兴,经市政府批准,铁力市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 全市71个行政村因辞职、罢免等原因,出现“两委”班子成员空缺的村或全市乡村振兴标杆型、潜力型、后进型村中需要增强工作力量的村,共计划招录6名。 三、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志愿到农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铁力行政区划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前),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 6.退役军人、劳动保障协理员等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只在笔试阶段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7.报考人员与选聘单位负责人不具有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应聘:个人档案造假的;现役军人、武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CONTENT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