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2022年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工作中,职位计划设置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鼓励事业单位在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中,拿出岗位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相关区政府研究确定的边远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边远乡镇所属教育、医疗卫生、涉农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可以根据以往招聘报名情况及人事管理实际,经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面向本市或本区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聘。边远乡镇事业单位采用上述方式招聘的,应与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3-5年最低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委区政府)
(二)完善基层就业支持政策。2022年继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基层法律援助岗和公安辅警。积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扩大本市“三支一扶”岗位招募规模。扩大“西部计划”岗位招募人数,2022年相关岗位重点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募。2022年重点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安辅警。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相应补贴和激励政策。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招生考试院、各区委区政府)
(三)做好国有企业招聘工作。办好“国聘行动”第三季,发挥国有企业稳就业示范作用,组织市管委管企业大力挖掘应届毕业生招聘就业岗位,全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并适当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倾斜。(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各区委区政府)
(四)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充分认清动员毕业生参军入伍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2022年全市90%征兵指标用于征集高校毕业生。要根据高校毕业班人数,精准预分征集任务,压紧压实高校征兵政治责任,确保高校毕业生征集比例不低于预分任务的50%。要加强征兵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切实讲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定向招考退役大学生、普通高职免试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以及义务兵每年发放家庭优待金和退役一次性补助金等各项征兵优待政策。要畅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渠道,做到合格毕业生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在校生入伍。(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征兵办)
促进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教育部门指导各高校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坚持复合型、兴趣型人才培养定位,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高校教务、招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扎实开展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并纳入高校整体工作进行统筹部署。(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招生考试院)
(六)优化招考时间安排。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各有关单位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完成政策性岗位释放,原则上9月1日前完成岗位招录各项环节。全市统一建立各相关委办局、各区委区政府工作台账,自2022年3月至8月,每周统计各单位政策性岗位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呈报市委、市政府。(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各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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