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对就业单位的选择主要是基于单位所处的行业发展前景好,其次是工作稳定、收入较高,最后是与自己的专业对口(有3.6%的同学所学专业与签约岗位对口,比较对口10.9%,一定程度上相关69.1%,不对口14.5%)。同时,学生最想去的单位是机关,其次是科研设计单位和高等教育单位,再次是去其他企业,希望去国家基层和地方基层的几乎没有,即使选择要去的也是第三志愿,即万不得已才去。而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学生他们中仅有14.5%所签的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18.2%所签的单位是国有企业,34.5%单位是中外合资企业,没有人签约的单位是国家基层就业项目(如社区、农村基层)。同时据统计2011年回乐山原籍报到并实现就业的有4728人,其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仅有610人。问及“您对职位薪酬的期望”时,32.7%学生对职位薪酬的期望是每月2000—3000元人民币,11.5%的人期望是3000—4000元,期望是1000—2000元的仅有3.8%,但是实际上,40%的已签约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是在实习期满后的正式薪酬为每月1000—2000元(人民币),34.5%的每月是2000—3000元,而3000—4000元每月的仅有9.1%,这些薪酬与当地水平的比较中发现,有58.2%表示薪酬只是刚刚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7.3%表示薪酬不足基本生活,仅有5.5%表示其薪酬在其工作当地较高。当问及“您是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时,53%的人回答是,同时这53%的签约者与用人单位之间,43.6%以就业协议形式与用人单位签约,以劳动合同和口头协议签约的分别是25.5%、27.3%,没有任何协议和合同的仅有3.6%。那么,学生对单位、薪酬的期望与是否签约有影响吗?下面是以签约状况为因变量,以学生对就业单位和薪酬的选择为自变量,用Eviews6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是:“您对就业单位的选择主要基于”的Prob.=0.0006<0.05,“您对职位薪酬的期望”Prob.=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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