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小伙儿聂政是辽宁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毕业后一心想回到家乡工作。“我在校园招聘网上看到山西美原齿科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有针对应届毕业生的见习岗位,马上报了名。”11月3日,聂政对山西晚报记者说,自己7月5日开始见习,不久前刚刚转正,“通过这段时间的见习,我学到了很多校园里学不到的知识,提升了工作能力,最终被公司录用,感觉收获特别大。”聂政说。
聂政所在的山西美原齿科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是太原市就业见习单位,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这里成功申报备案就业见习人数26人,其中18人正式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我们将见习生纳入正式员工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在技能培训、评优评先方面一视同仁,除了规定的生活补贴外,还会根据见习期表现给与一定奖励,确保就业见习人员每月薪资高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很多见习人员都愿意留下来工作,这也给公司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储备。”
今年,我省继续鼓励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见习失业青年等参加就业见习,力争使更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增强就业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就业见习期限为3个月至12个月,就业见习期间,就业见习单位给与参加就业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给予就业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为鼓励见习单位提高见习留用率,对于见习期未满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2021年12月31日前)。对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同时,我省将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对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结合专业特点和就业需求,应培尽培,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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