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的,可按不超过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实行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政策。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为1500元,高级(三级)为2000元,其中对列入全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提高10%。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今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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