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21—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 为做好2021—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各项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特制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就指委)是由教育部组建,开展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全国性、非营利性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性质。 第二条 就指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广泛汇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多渠道拓展就业空间,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就指委接受教育部委托,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评估等工作。
具体任务如下:
(一)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和政策咨询。对产业结构变化、就业市场需求、新就业形态、人才供给情况等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课题进行宏观研究,研判国内外就业形势,编写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研究报告,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和相关行业单位人力资源发展提供咨询建议。
(二)搭建就业创业供需对接平台。重点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共同开展就业教育引导,推动供需对接、校企合作、学职衔接,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和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组织供需双方举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中小微企业等专场招聘会。
(三)推动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研制相关学科专业大学生学业与职业指南,编写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材,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四)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队伍建设。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保障机制研究、能力培训、学术研讨等,推动学校与用人单位、学校与学校之间相关工作交流,参与遴选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典型,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推广。
(五)开展就业工作调查督查。协助教育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调查、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专项督查,分层分类建立高校就业评价指标体系,健全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反馈联动机制。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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