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讲座新闻——人工智能伦理
4月26日下午10:20-11:20在书新一号楼西202室,人文与传播学院高晨老师讲座活动如期举行。本次讲座探讨“人工智能伦理”,新媒体2002班的同学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的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生成式AI及其伦理争议。在当下这种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物质资源极大丰富的生活中,我们追求的东西,对价值的判断和制定的社会规则,以及人类的品质都是我们解答生成式AI伦理争议的最好方法。因此,生成式AI的伦理争议逻辑,首先要从元伦理学公理的提问开始。1.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应该怎样?2.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怎样才能达到共赢?3.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怎么做才是对人类最有益的?
回答这些问题必须要应用规范伦理学的内容。规范伦理学的原则告诉我们,1.判断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总原则应该是最大善;2.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应该让人类感到幸福;3.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应该使所有人感到公正、平等、人道和自由,不应该异化人类及社会。
第二,生成式AI的侵权表现及裁决。2019年9月习总书记曾在对国家网络安全周做出重要指示: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法律法规是生成式AI良性发展的保障。从现在已出现的法律案例来看,生成式AI有两种侵权:一种是AI生成作品著作权侵权;一种是AI模型侵犯他人著作权。讲座列举两个案例,分析了中国当下的生成式AI的侵权表现及裁决。
第三,梳理中国的人工智能规范历程,理解中国的人工智能规范导向。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很关心人工智能的发展,早在2018年10月31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就强调说:要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他还强调:要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政府就已经强调人工智能法律法规制定,要建设健康的人工智能环境。2021年时习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特别致辞:科技成果应该造福全人类,而不应该成为限制遏制其他国家发展的手段,这是人工智能伦理的基础。讲座延着习总书记对人工智能发展指示,梳理中国的人工智能规范历程。
讲座引发了学生的思考和讨论,很多学生纷纷向高晨老师提问。有的学生问到生成式AI的伦理问题,高晨老师从当下的争论出发对其进行解答。还有的同学提出中国生成式AI法规的问题。高晨老师认为中国的生成式AI法规已引起政府的注意,中国政府已与世界各国达成生成式AI共同治理的协议。
(人文与传播学院新闻中心供稿 文/人文与传播学院《大众传播伦理与法规》课程组 图/人文与传播学院《大众传播伦理与法规》课程组 编辑/谢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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