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三亚学院教字〔2024〕 36 号)及《关于开展2025-2026 学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2026 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方案。
组 长:赖振寅
副组长:席晓丽 史志艳 孟翊
成 员:龚韶 潘娴 初云玲 金伟 马誉宁
2025 级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专升本、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招生类型学生)。
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 与学生自愿原则,保障符合条件学生的转专业权利。
不设统一转出、转入名额限制,不设高考选科、25-26 秋季学期期末成绩、高考录取分数等限制,学生可根据兴趣、专长与发展规划自主选择专业。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可适应其他专业学习的(隐瞒病史者除外);
因创业休学或退役复学后确需转专业的,予以优先考虑。
违反国家招生政策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或录取时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包括: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产品设计等)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不得转出;(2)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管理)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3)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仅限大类内互转,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4)专升本(含 “3+2”)学生不得转专业;
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经学校审核认定不适宜转专业的。
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及《家长知情同意书》纸质版原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至书明楼 A403。
《转专业申请表》:“本人申请理由” 表内简明扼要写明理由;括号内的 “本人申请另附页” 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书》纸质版,需详细地写明申请理由。
《家长知情同意书》需附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签字及手印。
学院工作小组对转出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通知学生将材料递交至转入学院;不同意的告知学生原因。
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估。以 “专业适配与学业可持续” 为核心,采取材料审核与专业认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判断学生的已修课程结构与拟转入培养方案的衔接风险(学分差异、补修强度等),评估结论用于支持学院作出 “是否适配、如何衔接” 的专业判断。
申请转入学生除以上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拟转入 XX 专业基本认知与学习规划书》纸质版一份,并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前提交至书明楼 A403。
拟接收结果由学院工作小组集体审议形成,并形成会议纪要与签字表,确保过程可追溯、可复核。学院于 1 月 16 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加盖公章)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
学院根据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的名单,获批学生至我院报到,并于一周内完成教务系统学籍异动手续。
(一)规范组织实施。我院按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转专业过程有序。
(二)学生学费按转入新专业标准核算。